通知公告

中共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0 16: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7月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投促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投促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进行巡察专题部署研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实责任分解。中心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结合实际工作将反馈的三大类13项问题逐项分析、细化,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同时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了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三是从严督促整改。根据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结合这次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诫勉谈话1名、立案审查1名、批评教育提醒8人次。新制定制度15项,支付公务接待下沉费给下属公司0.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34万元。

一、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舟山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三大专题”活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活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邀请专家授课、专题党课、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形式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精神,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再学习。2022年全年,中心组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12次、党组会议学习15次。

(二)持续抓好学习成果转化。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处室(部门)招商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处室(部门)职责分工。根据全市重点招商方向,组建铁矿石、石化新材料、动力电池等产业链招商专班以及海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招商专班。围绕当前重点招商方向开展研究,营造产业研究氛围,为全市产业招商提供方向及建议。

二、关于“推进系列国家战略落地不够主动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将浙江自贸试验区、江海联运中心、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等系列国家战略相关任务列入中心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完成省主要领导“三年一万家”目标任务。围绕系列国家战略,加大浙江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以及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杭州、宁波等重点地区的推介宣传及招商力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善招商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汇总全市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进展,每季召开招商专题会议现场协调项目落地问题困难。定期梳理各县(区)、功能区招商项目要素需求,并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将产业平台建设纳入明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招商引资强基工程。

(二)全面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出台《关于加快重大招商项目推进管理通知》《关于加强重大招商项目准入评估的指导意见》,会同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通联机制促进要素资源流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商流程、建立项目评估例会制度、完善涉破资产招商衔接机制。开发招商引资特色应用“云看地”平台,会同各区块整理汇总近期可出让的工业用地及厂房资源,让投资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云上”看地、选地。

(三)进一步优化招商考核体系。科学谋划2023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招商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了以落地开工与有效投资为导向的考核办法与考核指标,以拿地开工项目数量、质量为依据开展全年招商考评工作,突出先进制造业招商,突出外资招商,强化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招商工作实效。

(四)多举措强化招商引资。开展招商项目回头看,会同市发改委逐项排查2021年以来实体招商项目拿地、开工进展,统一纳入“拔钉清障”招商引资落地销号专项行动。开展招商项目督办,会同市委争先办定期梳理签约项目落地慢、落地项目开工慢、开工项目投资慢清单并陆续开展督办。出台《2022年招商引资“提速增效”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招商引资阶段性专项行动。通过全员招商激励机制、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机制大力推进自主招商。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及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全面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教育,切实抓好问题的监督管理。及时梳理、全面处理涉及问题情况,支付公务接待下沉费给下属公司6037元,紧盯中心2022年以来公务、商务接待情况,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专项巡查。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下属单位的监督制度(试行)》和《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舟山市企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下属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属公司及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下属公司已制定《舟山市企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舟企服〔2022〕2号),从严从紧管理接待经费。

五、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细化中介招商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委托招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委托合同未履约的有效处置措施。严格执行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切实规范中介招商评估论证程序,并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督促中介机构保质保量如期履约。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条款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全面提高学习实效性。合理安排党组会议一号议题,严格把关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有效推进学习内容与中心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每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关于“重点领域违规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执行。对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及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肃财经纪律。紧盯中心2022年以来经费支出情况,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另外针对反映的问题及线索,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及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二)加强建章立制。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办公用品等易耗品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中心易耗品采购、领用登记管理及使用流程,每季度统计核算并适时进行通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中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合规高效。强化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严格事前审批,同时按照维保费用“一事一报”、洗车费用“一季度一报”原则及时进行结报。

七、关于“招商引资专户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结合中心巡察反馈工作专项巡查,及时梳理、全面处理涉及招商引资专户资金未专款专用情况,下属公司两次退回国库费用共计13389.99元。严格执行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等,全面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及财经纪律宣传教育,定期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对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并开展勤俭节约意识教育。对各类招商推介会委托制作的展示架等可重复使用的会议材料妥善保存,便于再次利用。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调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标准,同时将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逐步淘汰更换。

八、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中心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暨年度廉情分析会以及分管领导分管处室(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结合业务工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常态化谈话记录,做到经常化廉政风险谈话。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处室、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22年以来,共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清单13个,排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68条,制定防范措施161条。每季度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查,并就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了专项巡查,全面加强对中心各处室(部门)及下属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对重点处室(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不定期轮岗交流,2022年全年共有4名副科级干部内部交流,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三)持续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判机制,2022年全年召开17次党组会议、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其中9次党风廉政专题、3次意识形态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2022年全年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22人次,报告市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1人次,征求廉政意见9人次。积极配合和支持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并开展常态化的廉政提醒,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九、关于“机关党建和招商工作‘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实施了“双建争先”“实干争先·跨越发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行动,切实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握党员需求,结合招商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建、“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全面加强党建与招商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一线争当先锋。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的通知》,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共建活动,加强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

(三)抓好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一本通》要求发展党员,从严做实党员发展。持续加强支部建设,及时调整了企业党支部书记,全面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十、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具体程序、操作流程等,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党组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及时邀请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同时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集体决策做出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进取精神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干争先促实效。建立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机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开展“实干争先”考评工作,坚持督帮结合,对部分指标缺口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建立中心内部项目跟踪制度,完善中心内部月度工作例会制度,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落地服务提升行动,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践行“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活动,将“三服务”作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围绕项目招引、落地、建设、运营全流程做好专人专班服务。

(二)驰而不息改作风。成立作风效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工作作风效能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格考勤、请假、报告、值班等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针对委托制作PPT情况,提高资源的重复利用率;针对部分机关事务工作长期委托下属公司代办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委托代办服务的规范和监督。

十二、关于“激励关怀机制缺乏,干部精气神有待提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招商引资内部激励机制。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攻坚、实干争先”年终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综合考核、绩效挂钩。建立每周外出机制,疫情严重出行不便时坚持网络招商常态化开展,全面激发招商工作积极性;实行揭榜挂帅机制,落实“一月一晾晒”制度,营造争先进位的招商氛围。

(二)加强团队凝聚力建设。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了解招商一线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并及时指导帮助。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对招商一线干部的培养锻炼及关心支持。建立多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共建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组织生活实效。全面提升“清廉招商铁军”文化品牌建设,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引资“八不准”规定》,抓深抓细抓实“双建”工作。

(三)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围绕当前重点招商方向开展研究,营造产业研究氛围。建立专项培训机制,举办专题研讨班,系统化培训干部职工,切实提升招商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精准招商能力。深化重大理论课题研究,为全市产业招商提供方向及建议。

十三、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对中心一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并整理形成内控制度汇编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常态化学习,不断增强制度观念。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查漏补缺,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加强建章立制,不断补充完善中心及下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档案、出差制度。严格按照新制定的《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完善党组会议归档制度,形成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档案资料,同时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对党组会议材料及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把领导审批关、出差程序关,严格按照中心办公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从严规范出差行为。针对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市纪委对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我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与班子队伍建设、与推进“项目攻坚年”等重要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全面聚焦,确保整改实效。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坚决推动制度执行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切实将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努力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2334;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A座1楼大厅报箱;电子邮箱:investzhousha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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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0 16:00:03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7月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投促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投促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进行巡察专题部署研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实责任分解。中心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结合实际工作将反馈的三大类13项问题逐项分析、细化,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同时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了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三是从严督促整改。根据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结合这次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诫勉谈话1名、立案审查1名、批评教育提醒8人次。新制定制度15项,支付公务接待下沉费给下属公司0.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34万元。

一、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舟山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三大专题”活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活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邀请专家授课、专题党课、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形式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精神,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再学习。2022年全年,中心组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12次、党组会议学习15次。

(二)持续抓好学习成果转化。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处室(部门)招商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处室(部门)职责分工。根据全市重点招商方向,组建铁矿石、石化新材料、动力电池等产业链招商专班以及海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招商专班。围绕当前重点招商方向开展研究,营造产业研究氛围,为全市产业招商提供方向及建议。

二、关于“推进系列国家战略落地不够主动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将浙江自贸试验区、江海联运中心、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等系列国家战略相关任务列入中心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完成省主要领导“三年一万家”目标任务。围绕系列国家战略,加大浙江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以及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杭州、宁波等重点地区的推介宣传及招商力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善招商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汇总全市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进展,每季召开招商专题会议现场协调项目落地问题困难。定期梳理各县(区)、功能区招商项目要素需求,并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将产业平台建设纳入明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招商引资强基工程。

(二)全面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出台《关于加快重大招商项目推进管理通知》《关于加强重大招商项目准入评估的指导意见》,会同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通联机制促进要素资源流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商流程、建立项目评估例会制度、完善涉破资产招商衔接机制。开发招商引资特色应用“云看地”平台,会同各区块整理汇总近期可出让的工业用地及厂房资源,让投资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云上”看地、选地。

(三)进一步优化招商考核体系。科学谋划2023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招商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了以落地开工与有效投资为导向的考核办法与考核指标,以拿地开工项目数量、质量为依据开展全年招商考评工作,突出先进制造业招商,突出外资招商,强化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招商工作实效。

(四)多举措强化招商引资。开展招商项目回头看,会同市发改委逐项排查2021年以来实体招商项目拿地、开工进展,统一纳入“拔钉清障”招商引资落地销号专项行动。开展招商项目督办,会同市委争先办定期梳理签约项目落地慢、落地项目开工慢、开工项目投资慢清单并陆续开展督办。出台《2022年招商引资“提速增效”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招商引资阶段性专项行动。通过全员招商激励机制、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机制大力推进自主招商。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及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全面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教育,切实抓好问题的监督管理。及时梳理、全面处理涉及问题情况,支付公务接待下沉费给下属公司6037元,紧盯中心2022年以来公务、商务接待情况,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专项巡查。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下属单位的监督制度(试行)》和《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舟山市企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下属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属公司及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下属公司已制定《舟山市企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舟企服〔2022〕2号),从严从紧管理接待经费。

五、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细化中介招商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委托招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委托合同未履约的有效处置措施。严格执行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切实规范中介招商评估论证程序,并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督促中介机构保质保量如期履约。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条款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全面提高学习实效性。合理安排党组会议一号议题,严格把关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有效推进学习内容与中心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每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关于“重点领域违规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执行。对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及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肃财经纪律。紧盯中心2022年以来经费支出情况,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另外针对反映的问题及线索,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及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二)加强建章立制。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办公用品等易耗品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中心易耗品采购、领用登记管理及使用流程,每季度统计核算并适时进行通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中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合规高效。强化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严格事前审批,同时按照维保费用“一事一报”、洗车费用“一季度一报”原则及时进行结报。

七、关于“招商引资专户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结合中心巡察反馈工作专项巡查,及时梳理、全面处理涉及招商引资专户资金未专款专用情况,下属公司两次退回国库费用共计13389.99元。严格执行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等,全面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及财经纪律宣传教育,定期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对中心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并开展勤俭节约意识教育。对各类招商推介会委托制作的展示架等可重复使用的会议材料妥善保存,便于再次利用。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调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标准,同时将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逐步淘汰更换。

八、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中心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暨年度廉情分析会以及分管领导分管处室(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结合业务工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常态化谈话记录,做到经常化廉政风险谈话。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处室、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22年以来,共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清单13个,排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68条,制定防范措施161条。每季度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查,并就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了专项巡查,全面加强对中心各处室(部门)及下属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对重点处室(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不定期轮岗交流,2022年全年共有4名副科级干部内部交流,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三)持续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判机制,2022年全年召开17次党组会议、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其中9次党风廉政专题、3次意识形态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2022年全年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22人次,报告市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1人次,征求廉政意见9人次。积极配合和支持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并开展常态化的廉政提醒,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九、关于“机关党建和招商工作‘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实施了“双建争先”“实干争先·跨越发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行动,切实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握党员需求,结合招商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建、“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全面加强党建与招商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一线争当先锋。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的通知》,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共建活动,加强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

(三)抓好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一本通》要求发展党员,从严做实党员发展。持续加强支部建设,及时调整了企业党支部书记,全面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积极配合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提醒工作。

十、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具体程序、操作流程等,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党组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及时邀请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同时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集体决策做出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进取精神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干争先促实效。建立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机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开展“实干争先”考评工作,坚持督帮结合,对部分指标缺口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建立中心内部项目跟踪制度,完善中心内部月度工作例会制度,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落地服务提升行动,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践行“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活动,将“三服务”作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围绕项目招引、落地、建设、运营全流程做好专人专班服务。

(二)驰而不息改作风。成立作风效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工作作风效能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格考勤、请假、报告、值班等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针对委托制作PPT情况,提高资源的重复利用率;针对部分机关事务工作长期委托下属公司代办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委托代办服务的规范和监督。

十二、关于“激励关怀机制缺乏,干部精气神有待提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招商引资内部激励机制。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攻坚、实干争先”年终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综合考核、绩效挂钩。建立每周外出机制,疫情严重出行不便时坚持网络招商常态化开展,全面激发招商工作积极性;实行揭榜挂帅机制,落实“一月一晾晒”制度,营造争先进位的招商氛围。

(二)加强团队凝聚力建设。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了解招商一线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并及时指导帮助。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对招商一线干部的培养锻炼及关心支持。建立多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共建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组织生活实效。全面提升“清廉招商铁军”文化品牌建设,出台《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引资“八不准”规定》,抓深抓细抓实“双建”工作。

(三)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围绕当前重点招商方向开展研究,营造产业研究氛围。建立专项培训机制,举办专题研讨班,系统化培训干部职工,切实提升招商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精准招商能力。深化重大理论课题研究,为全市产业招商提供方向及建议。

十三、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对中心一系列内控制度进行全员宣教,并整理形成内控制度汇编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常态化学习,不断增强制度观念。制定《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查漏补缺,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加强建章立制,不断补充完善中心及下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档案、出差制度。严格按照新制定的《舟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完善党组会议归档制度,形成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档案资料,同时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对党组会议材料及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把领导审批关、出差程序关,严格按照中心办公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从严规范出差行为。针对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市纪委对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我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与班子队伍建设、与推进“项目攻坚年”等重要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全面聚焦,确保整改实效。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坚决推动制度执行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切实将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努力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2334;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A座1楼大厅报箱;电子邮箱:investzhousha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