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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三角供油市场一体化,浙沪两地实现跨港区供油船舶备案监管互认
发布时间:2021-06-04 09:56   来源:新区招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今年3月浙沪《保税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协议》,两地交通港航部门将在浙江海港国贸、中石油上港两家供油企业试点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体化供油船舶名录库,两地相关经营备案手续、供油市场监管实施互认。日前,首批4艘试点供油业务船舶名单确定,5月31日上午,两地率先对2艘舟山籍船舶进行现场核查。

当天上午,舟山海事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合上海海事局一行来到马峙锚地。工作人员对照船舶防污结构、证书及文书持有情况、油品质量等14个项目,对两艘舟山籍供油驳船“新润20”和“谊城26”展开现场核查。据了解,这两艘驳船位列我市供油驳船“白名单”,为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期租,分别载重4493吨和3121吨。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娜:

我们供油企业,驳船的备案完成以后,就可以接供油的业务单子了,船东原来可能只能在宁波舟山港供油,我们可以提供到洋山之后,他们可以多一个供油港口的选择。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海事服务处副处长宋亚腾:

下步我们还会推动形成“一港区 一锚地” 一体化的市场,一个是洋山港区,一个是舟山北部锚地,这样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市场。除此之外,除了供油以外,也要拓展到物料、 LNG加注等一系列创新业务,使得长三角海事服务一体化的实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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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三角供油市场一体化,浙沪两地实现跨港区供油船舶备案监管互认

信息:新区招商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09:56:13

根据今年3月浙沪《保税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协议》,两地交通港航部门将在浙江海港国贸、中石油上港两家供油企业试点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体化供油船舶名录库,两地相关经营备案手续、供油市场监管实施互认。日前,首批4艘试点供油业务船舶名单确定,5月31日上午,两地率先对2艘舟山籍船舶进行现场核查。

当天上午,舟山海事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合上海海事局一行来到马峙锚地。工作人员对照船舶防污结构、证书及文书持有情况、油品质量等14个项目,对两艘舟山籍供油驳船“新润20”和“谊城26”展开现场核查。据了解,这两艘驳船位列我市供油驳船“白名单”,为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期租,分别载重4493吨和3121吨。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娜:

我们供油企业,驳船的备案完成以后,就可以接供油的业务单子了,船东原来可能只能在宁波舟山港供油,我们可以提供到洋山之后,他们可以多一个供油港口的选择。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海事服务处副处长宋亚腾:

下步我们还会推动形成“一港区 一锚地” 一体化的市场,一个是洋山港区,一个是舟山北部锚地,这样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市场。除此之外,除了供油以外,也要拓展到物料、 LNG加注等一系列创新业务,使得长三角海事服务一体化的实力进一步提升。